2021年,是政策频出、行业震动不断的一年。在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,我们一起来总结回顾一下各地针对托管都有哪些政策和风向。
7月27日 呼伦贝尔市出台《学生“小饭桌”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办法》
8月5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回复:课后托管机构不属于教育部门审批范围
8月23日 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协会成立
8月26日 西安市公示2021 年秋季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(小饭桌)食品安全登记备案名录
9月29日 包头市发布555家备案“小饭桌”名单
10月15日 梅州市出台《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
11月5日 东莞市推出《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11月15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》
12月3日 兰州市四区“小饭桌”全部恢复经营
12月10日 呼和浩特市公示261家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
12月17日 河北贝尔安亲课后托育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通过省级考核评估
12月20日 韶关市发布《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》
6月7日下午,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,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阅览室,了解社区向青少年提供公益性课后托管服务情况。
“孩子们放学后,得有人接得住啊。”总书记肯定了课后托管这种形式,这无疑给了托管一剂强心针。
对于为中小学生非在校时段提供接送、休息、看护服务(不包括从事课余辅导、教育培训、餐饮、住宿类的业务)的,经营范围核准为“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(不含餐饮、住宿、文化教育培训)”,属于一般事项,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。
这是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的回复。
市场监管总局核准校外托管经营范围属于一般事项,国家已经逐步取消了小饭桌的食品安全备案,转而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小餐饮登记。
“校外托管机构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湖南省内开办并依法登记,受学生监护人委托,为中、小学生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、休息、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的社会机构。”
这是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》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定义。
为中小学生提供午休、用餐、看护、接送、作业辅导等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,顺应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需求,符合政策要求。
无论是各地的政策导向、总书记的嘱托,还是国家市场监管局的回复、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的发文,都说明了:托管不是灰色地带,而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,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服务产业。